如果是祖上留下来的房子,应该是年代久远了,办理起来比较麻烦。
*,应明确土地的性质,一般有两种可能,一种是出让的土地使用权,属于《物权法》规定的用益物权,土地使用权人有占有、使用、*和处分的权利,如果是这种土地,继承、转让、赠与等都符合法律规定的。另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,如果是祖上留下来的房产,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进行确权,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,当时没有实行土地有偿使用,所以,通常称为划拨土地使用权,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物权,不能处分,具体如何划分是否为出让还是划拨土地,看你的土地使用证是否为新版的,上面有土地类型一栏,标明划拨还是出让,如果是老版的土地证是没有的,只标明是否为私产、面积等内容。如果你父亲的土地证是老版的,那九属后者,也具有财产权的性质,但不能直接处置。
第2,不论是哪种土地使用权,都是你父亲的财产,在保护私人财产的*,国家不可能收回,除非有法定收回事由发生,因此,继承应该是没问题的,你应该先完成继承程序,你可以持身份证明、土地使用证,父母死亡证明、少有继承人的公证文书或你父亲将房屋给你的有效遗嘱,较好是公证遗嘱,带着这些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。同时我要提醒你的是,土地有偿使用是目前法律规定的,你可以继承同时或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,缴纳土地出让金,这样的土地使用权才是可以自由处置的。
第三,如果需要翻建房屋,也必须是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方可,所以无论如何,你都要补办土地出让手续,翻建房屋也是需要审批的,你应先到规划部门办理翻建房屋的规划手续,再办理土地审批手续,进行不动产的变更登记。
不管哪种情况,建议你到国土部门进行咨询,可以少走弯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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